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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Cree与旭明的“熄火”看国内外专利之战

时间:2012-06-28

 

  在 据了解,日前,Cree与SemiLEDs(旭明光电)已经同意结束双方一年多来的专利侵权诉讼,SemiLEDs同意实行一项将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的禁令,禁止进口和销售SemiLEDs在美国受到被告指控的产品,并且为过去造成的伤害对Cree进行一次性偿付。 双方的其余主张在不伤害到未来维权权利情况下予以废除,其他条款则不会公开。

  此次Cree与旭明光电的专利战持续了一年有余,他们的和解将成为国内外LED专利战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之一,也反映出目前专利之争的解决方法不一定是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在市场利益面前,采用“双赢战略”也许才是上策。接下来,OFweek半导体照明网编辑将以此例为导引,与读者一同探讨国内外专利战的始末与现状。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事情的发生背景:

  2011年4月13日,位於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的LED大厂CREE, INC. (以下简称CREE)以6项专利侵权为由,在北卡罗莱纳州中部联邦地院向台湾LED晶片制造商SEMILEDS OPTOELECTRONICS(旭明光电) 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该公司所生产、贩卖的MvpLED(Metal Vertical Photon Light Emitting. Diode,金属基板垂直电流激发式发光二极体)晶片侵犯了CREE的LED相关专利。该案系争专利共有6件,由发明人取得专利权後转让给CREE,内容皆与LED的组成构造、制造方法有关。

  2011年8月15日,旭明光电回击Cree了,以四项专利侵权为由,向Delaware法院提告。该案四项系争专利USD566056;US7,615,789;US7,646,033;USD580888,有关LED晶片设计专利及白光LED生产方法。

CREE控告SEMILEDS OPTOELECTRONICS

CREE控告SEMILEDS OPTOELECTRONICS

   最终,事件以双方和解落幕。

  越来越多事实表明,专利已成为各产业中企业之间幕后的一种战争武器,也是企业之间竞争的核心内容和攻击对手最犀利的武器。照以往情况来看,因为专利案而对峙于法院之上的大多是行业大型企业(尤以国际大企为主)与中小型企业。以国内LED行业来说,由于核心专利均被海外厂商控制,中国LED企业随时面临着专利侵权的风险。

且不谈LED芯片与封装,在LED照明领域,与国外照明企业相比,很多中国照明企业尚未把专利保护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当中。

  在台湾,虽然在80年代,早期企业尤其是一些电子、高科技企业,在专利的方面没有特别的概念,但经过这十几年的历练,遭遇到被告滋味后,台湾企业逐渐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而大陆LED企业与台湾企业相比,当前在专利方面的意识暂时有些落后。”一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大陆LED产业也是刚刚开始碰到专利问题。

  “企业更多的只是隔岸观虎斗,认为专利战不会到自己头上。早期如果产品内销,可能碰不到专利的问题。但是,只要是产品开始销售到欧美、日本、韩国后就会发现,专利变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企业开始被指控,或者他的客户被告,客户收到警告函,客户就会反转要求国内的厂商去解释、去解决问题。”

  整体上中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在产品竞争力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问题包括: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很多专利都是在外国巨头所申请的专利上进行小修小改,面对国际专利诉讼经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中国企业所申请的专利很少涉及LED照明的核心技术,往往是外观专利的申请较多,因此发展上处处受到掣肘;所申请的专利附加值不高,而外国巨头所申请的专利,往往应用范围极广,所造成的影响也深远。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中心梁秉文博士指出,内地境内上市公司越多,就代表国际巨头可以下手的对象越多,且内地拥有巨大的需求潜力,再过不久将成为各大LED业者所竞逐的主要战场,专利大战一触即发。

   佛山照明的LED顾问董平年也曾说过这样的话,“在公司起步阶段,拥有专利的大厂故意装作视而不见,采取‘放水养鱼’策略,养肥了再回头捅一刀,把新企业告上法庭。”他指出,中国LED业者没有专利,就等于没有防御工具,在专利纠纷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而束手无策。所以,一直以来,专利之战都让众多发展中的中小型企业心惊胆战,生怕卷入此深渊而一蹶不振。

  但是,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专利之争已经不仅仅出现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随着市场的竞争格局越来越清晰,原本已经联手垄断全球LED专利市场的国际大厂,也开始对大型企业下手。如日本的日亚化学(Nichia)、丰田合成(ToyodaGosei)、美国Cree公司、欧洲飞利浦(PhilipsLumileds)和 欧司朗(Osram),他们近些年来发起或者应对专利诉讼的次数并不少。

   日亚与亿光之争

  2012年4月20日,亿光电子向美国密西根州地方法院对日亚化学(Nichia Corp)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诉请法院禁止日亚化於美国制造、使用、贩卖、为贩卖之邀约或进口涉侵权产品,并请求损害赔偿。本案所涉专利为美国6653215号专利,与LED金属化制程技术相关。

  日本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於5月8日在网站发布新闻稿指称已在4月27日向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递状控告德国LED照明公司Zenaro Lighting GmbH及德国销售公司REGO-Lighting GmbH侵权。日亚化所控告的产品是采用Zenaro制白色LED萤光灯(产品型号:SL-Cobra/T5 048DC/C/P10/LF/D50/ZN)的办公室照明产品(产品型号:OL-Deluxe/QL2/P44/LF/D50/SR/ M/CE/ZN),日亚化主张该白色LED萤光灯及采用该萤光灯的办公室照明产品侵害了日亚化所持有的YAG专利EP 936 682(DE 697 02 929)。

  Fairchild对PI发动新一波美国专利侵权诉讼

  就在美国德拉瓦州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ware)陪审团裁决 Power Integrations (PI)侵犯飞兆半导体(Fairchild Semiconductor)关於一次侧调节(primary side regulation)技术之美国专利权後数天,飞兆半导体宣布已於5月1日(美国时间)再次针对 Power Integrations 发动新一波美国专利侵权诉讼。

  三星LED照明专利官司首获胜诉欧司朗

  三星(Samsung)与欧司朗(Osram)有关LED照明技术的专利官司,三星首获胜诉。韩国专利局下属的专利审判委员会22日表示,三星电子2011年3月要求宣告欧司朗的2项韩国专利无效,已对该案做出“欧司朗专利无效”的裁定。专利审判委员会的裁定相当於一审判决,若欧司朗不接受,可依次上诉至负责二审和三审的专利法院和大法院。

  而2012年4月LG伊诺特也打赢了和欧司朗的专利官司。目前,各韩国企业正在韩国、美国、德国和中国等地和欧司朗打官司,在韩国胜诉具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从这许许多多的案例我们都可以看到,专利之争已经成为所有的LED企业无法逃避的战场,照此发展下去,等到这些已经形成垄断的国际大厂“收拾”完其他企业,直接接管后者的市场基础以后,大企之间开始打专利战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这是后话了,在此,笔者先不讨论。

  针对LED专利的纷争,业内鼓励企业积极应对的呼声其实存在已久。前段时间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会长全健就提出了建立“专利池”的想法,他建议相关企业抱团应对,形成一个专利池。

  建立专利池

据了解,“专利池”即联合许可,是一种由专利权人组成的专利许可交易平台,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横向许可,或者以统一许可条件向第三方开放进行横向和纵向许可,费率由专利权人所决定。

  专利池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的交易机制,是一种集中管理专利的模式。组建“专利池”的初衷,是加快专利许可,促进技术应用。从长远看,加强专利分析,建立专利池从而达到专利合理布局,共同应对外来风险是必要之举。LED技术及其产业是当前高科技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从近几年来LED产业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国家的企业开始运用专利联盟来保护知识产权,降低获取知识产权的成本,提升竞争优势地位。

  LED专利池的建立,对于中国LED照明专利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成立专利联盟,加强专利战略研究,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专利战略与科技、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密切联系,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保护、专利分析、建立专利池,一方面达到专利合理布局,防御侵权行为的目的;另一方面,联盟的成立,作为区域内LED产业资源战略整合的开始,国内LED产业或将由此突破瓶颈,步入发展快车道,加快LED产业发展,以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区产品,应对国际LED巨头的“围剿”。鼓励LED企业之间建立专利联盟,不仅可以为其他行业或者企业起到示范作用,还可以促进整个LED产业中的企业之间获得共同的战略利益,由单个专利为特征的战术竞争转向以专利组合为特征的战略竞争,形成产业链、创新链、产品链,实现联盟内企业相互优惠使用和对外共同许可彼此的专利技术,提高产业整体发展优势,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正如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眭世荣所说,专利联盟成立后,一方面可以降低核心专利的授权价格,另一方面甚至可以通过多个应用专利置换一个核心专利的形式,整体降低企业的成本。

   打好“专利生存战”

  此外,也有不少专业觉得企业自身要认真打好“专利生存战”,这就要求企业要做到如下两点。

  首先,企业要重视研发。作为一种新的照明产品,LED照明产品质量决定着市场是否可以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着消费者对LED产品的评价和印象,决定着终端市场是否能够真正打开。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研发又是企业从自主知识产品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根本之策。另外,面对市场上百扑不灭的同质化现象,企业只有悉心研发,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专利产权所有,也是最可靠的市场竞争资本。

  其次,专利合作,共享共赢。当前,LED企业之间进行专利授权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尤其是国际LED巨头们之间构建专利壁垒,并且严厉盯住中国企业,一旦中招,战争一触即发。一旦面临诉讼,企业也不要马上缴械投降,而是应该积极寻求解决的方法,可以选择与国际大企合作,也可以积极申请自主专利。比如国内打响了专利保卫战第一枪的众明半导体,在遭遇专利之争以后,便与欧司朗达成了专利合作协议,此外,众明与飞利浦也签署了LED照明专利技术合作协定,众明在专利产品方面的作为值得行业内众多企业效仿。

  总之,面对诱人的市场机会,企业应该更多的关注LED专利问题,积极做好应对,产品的生产经营只有具备合法性,企业才能在行业中持久地生存和发展下去。

  LED专利基础知识普及

  1、LED技术的生态系统

  为了更好地理解LED的专利技术,我们先来看LED技术的生态系统,通常可以把LED产业分为4个不同的区域。

  第一区域是LED器件本身,包括制造晶圆、LED芯片、LED封装等。这一部分是整个LED产业的基石,因而竞争非常激烈。这一区域包括了几乎所有的顶级LED厂商,如克里(Cree)、日亚(Nichia)、欧司朗(Osram)、飞利浦(Philips)、丰田合成(Toyoda Gosei)、首尔半导体公司(Seoul Semiconductor)等等。

 第二区域是外围材料和元件,如荧光粉、封装材料、驱动器、控制器和热管理组件等。(这一区域中的公司包括第一区域的公司,也包括只提供外围材料和元件的其他公司)。

  第三区域是只提供设备和工具的公司,主要是晶圆、芯片制造设备和测试、测量设备。(这些公司往往只涉及LED产业)。

  第四区域的是系统集成公司,诸如液晶电视、手机、手提电脑、交通灯、灯具、加装灯泡、汽车灯组件、传感器、通信系统以及医疗设备等。这部分领先的公司包括通用电气、西门子、飞利浦和霍尼韦尔等。(另外,一些液晶电视制造商,例如台湾的奇美和友达光电公司近年来也加入了第一区域,而成了LED器件的制造商)。

  2、LED的起源

  1)红光LED由通用电气(GE)公司小尼克.荷隆亚克(Nick Holonyak )在1962年开发出来,他本人也由此被称为发光二极管之父;

  2)高亮度蓝光LED 日亚公司的中村修二是高亮度蓝色LED的发明人,蓝光LED使用基于蓝宝石衬底的氮化铟镓材料,并在1993年投产;

  3)白光LED 蓝光LED的出现迅速导致了白光LED的诞生,后者使用一种特殊的荧光粉涂层把生成的黄色光和蓝色光相混从而产生白光;

  3、世界LED专利概览

  知识产权(IP)在LED产业的创新和竞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地区和公司都鼓励在主要市场中获得专利,保护与LED相关的知识产权。

  1)国家分布:2005-2010年的五年中,世界上LED技术相关的技术专利,总计6714项,美国以2422项专利处于领先地位,其次是日本1090项、台湾972项、韩国700项、德国279项、中国114项、荷兰65项、加拿大61项、法国51项和英国47项;

  2)时间分布: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中,每年颁布的专利数在不断增加。例如美国,具体数量分别为:505、610、636、803、875、896、1237、1277、1362、1496和1342。(未来专利申请的趋势仍是向上发展,意味着LED产业中将有更多的创新);

  3)优秀企业分布:三星(Samsung)以536项美国专利而名列首位,其次是飞利浦286项、伊斯特曼柯达(Eastman Kodak)209项、日亚152项、欧司朗140项、施乐(Xerox)117项、晶电(Epistar)115项、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112项、克里110项、罗门哈斯(Rohm)92项、鸿海(Hon Hai)92项、丰田合成78项、冲电气(Oki)57项、通用电气53项、建兴(Lite on)45项和首尔半导体32项;

  4)专利分布:核心的专利技术包括:衬底材料、大失配外延低温缓冲层、P 型GaN 的掺杂及退火激活技术、高质量InGaN 材料的生长及控制技术、P 型GaN/Al GaN 超晶格提高空穴浓度技术、GaN 基LED 透明电极技术。(以上这些专利都是高亮度GaN 基LED的突破性技术,同时也是材料生长和器件制作无法绕开的)。

  4、 LED专利纠纷

1)LED专利纠纷由上游走向下游

  LED早期的专利纠纷,主要在蓝光外延片、芯片及白光LED,但是现在集中在LED应用领域。而现在,随着应用市场规模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围绕照明应用系统的专利事件逐渐增多。

  例如,在LED发展的早期,日本日亚(Nichia)正是凭借在这些方面的绝对优势,并通过大量的专利侵权控告来维护其在LED方面的垄断地位。但是在现在,LED照明系统制造的专利纠纷成为主流,例如Color Kinetics在与Super Vision International的专利诉讼中胜诉,Osram与Avago宣布进行专利交互授权。

  下图为LED专利纠纷事件的变化图

LED专利纠纷事件的变化图

  2)专利合作成为发展主流

   例子1:专利诉讼失败后态度转变

  日亚凭借1991年至2001年间取得的74件基本专利,涵盖了LED结构、外延、芯片、封装的制造全过程技术及荧光粉等相关原材料,在LED领域具有绝对垄断地位。日亚也因此依靠构建专利壁垒及专利诉讼阻止其它厂商进入市场与其竞争,以获取高额的独占市场利益。但是随着Osram、丰田合成(Toyoda Gosei)、Cree、Lumileds等公司在LED领域拥有的专利数不断增加,2001年起日亚在专利诉讼方面遭到挫败,使其不得不更改专利授权的态度,分别与上述公司达成了专利和解和授权协议。

  例子2:面对LED技术大爆炸的态势,放弃独自发展的念头

  日亚化学在2002年还希望只靠自身技术进行白色LED的开发,但现在为了进一步发展白色LED市场,转而趋向多边技术合作,以此来提高技术和产品开发速度。

  3)行业联盟作用凸显

  2005年以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更多公司拥有了相关专利,这种情况下专利关系也越来越复杂。请见下图(台湾主要专利事件关系图):

台湾主要专利事件关系图

  5、目前能解决专利问题的厂商有7家

  1)CREE:有全球专利,并与日亚和TG交叉授权,已授权红绿蓝sunlight使用晶片;

  2)Nichia:有全球专利,并与丰田、CREE、Lumileds交叉授权;

  3)Lumileds:与日亚交叉授权;

  4)欧司朗:与日亚交叉授权;

  5)Toyoda:与日亚交叉授权;

  6)Bridgelux:有全球专利,已授权红绿蓝sunlight使用晶片;

  7)Epistar: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能解决专利问题;

  6、目前主要有5家厂商在垄断LED专利

  他们分布是:日本的日亚化学(Nichia)、丰田合成(ToyodaGosei)、美国Cree公司、欧洲飞利浦(PhilipsLumileds)和 欧司朗(Osram)。这5家厂商为了维持竞争优势、保持自身市场份额申请了多项专利,几乎覆盖了原材料、设备、封装、应用在内的整个产业链并通过专利授权和交叉授权来进行研发和生产。他们这样做不仅阻碍着新的竞争者的进入,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生产成本。

  由于核心专利均被海外厂商控制,中国企业随时面临着专利侵权的风险。这是因为中国的LED企业60%以上的产品均在欧美等海外市场销售,因此许多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专利诉讼,并多数以和解赔偿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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